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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主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肺结核病人免费检查与治疗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结核病控制项目办公室: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对肺结核病人的免费查治政策和管理措施,促进基层结防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结核病人发现率与病人管理质量,如期实现规划目标,根据卫办疾控发[2005]52号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肺结核病报病奖和督导管理费补助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如何做好我省肺结核病人的免费检查、治疗及治疗管理费的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结核病控制项目办公室和疾病控中心(防疫站、结核病防治所)要加强对结核病控制专项经费的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规定类别进行开支。
  二、严格执行病人免费检查与治疗政策。各市县区对所有初诊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病人都要给予免费摄胸片1次的检查;对胸片检查异常者和肺结核病人免费治疗期间要给予免费痰涂片检查;对涂阳肺结核病人和活动性初治涂阴肺结核病人要给予免费抗结核药物治疗(复治涂阳病人只提供一次免费治疗药物)。
  三、肺结核病人督导管理费原则上按照卫办疾控发[2005]52号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肺结核病报病奖和督导管理费补助办法〉的通知》要求进行发放。但对家庭(志愿者等)督导的肺结核病人,肺结核病人督导管理费作如下调整:
  1.初治涂阳(含重症涂阴)肺结核病人的督导管理费为每例100元,其中县级医生发放20元,乡级医生20元,村级督导医生20元,家庭督导者40元。
  2.复治涂阳肺结核病人的督导管理费为每例120元,其中县级医生发放20元,乡级医生20元,村级督导医生20元,家庭督导者60元。
  3.初治涂阴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督导管理费为每例60元,其中县级医生发放10元,乡级医生10元,村级督导医生10元,家庭督导者30元发放。
  肺结核病人督导管理费凭“肺结核病人治疗记录卡”发放。
  四、根据中国疾控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初治涂阴肺结核病人免费治疗方案补充说明》要求,对涂阴肺结核病人将根据不同病情采用不同的化疗方案治疗,即:空洞型、粟粒型病变累加超过1个肺野、HIV阳性、合并糖尿病、合并矽肺、使用免疫抑制剂治疗等初治涂阴肺结核病人,采用2H3R3Z3E3/4H3R3方案进行治疗。其他病人采用《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所规定的2H3R3Z3/4H3R3方案治疗。今年供应的两种治疗方案药品各占50%。
  五、落实肺结核病人免费检查与治疗政策列入全省结核病控制工作的考核内容,对未执行肺结核病人免费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并取消责任单位或个人年终评优评先的资格。

                    湖南省结核病控制项目办公室
                          200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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