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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六家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

      为了加强我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联系协作,拓宽病源,社会发展部积极与岳麓区6家乡镇卫生院和3所高校医院协商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
      2012年1月12日,我们邀请到岳麓区莲花镇中心卫生院、雨敞坪镇卫生院、含浦镇卫生院、天顶乡卫生院、湖大医院、师大医院的院长和双向转诊负责人前来我院参观交流。谢长俊副所长从医院人员、设备、医疗业务、防治一体化、医院发展思路与方向等方面介绍了我院的基本情况,白丽琼副所长介绍了我院在履行政府承诺,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现场解答了关于结核病免费治疗、耐多药结核病大病救治等相关政策问题。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交流,大家达成共识,现场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
      今后,双向转诊的参保城乡居民住院,不受两次住院间隔28天的时间限制,经基层医疗机构上转至上级医院的,免除基层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在上级医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3%。这样,不仅可以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也为医院拓宽病人来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社会发展部)